安徽省企業研發中心是設在企業內部相對獨立的科技研發機構,主要從事與企業主營業務相關的研究與開發、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應用等活動,是安徽省技術創新平臺體系的重要力量。
本文整理了安徽省16市企業研發中心認定獎勵和申報條件,幫助有意向申報安徽省企業研發中心的企業更好地理解相關獎補政策與要求。
一、認定獎補
(一)合肥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合肥高新區:對首次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發中心給予10萬元獎勵
(二)蕪湖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經開區:對當年新認定的安徽省企業研發中心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淮北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淮北市:支持企業研發機構能級提升。企業新認定(備案)的省企業研發中心,給予30萬元獎勵。
(四)亳州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亳州高新區:對新組建的省級企業研發中心給予10萬元獎勵。
(五)阜陽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阜陽市:新認定的市級企業研發中心,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潁泉區:對新認定的企業研發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最高可獲得300萬元獎勵。
太和縣: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發中心等研發平臺給予3萬元獎勵。
界首市:提升科技平臺創新能力。對新認定的或整建制遷入我市的省級企業研發中心給予30萬元一次性資助;上述平臺參加國家、省、阜陽市績效考核的,按照上級資助獎勵標準給予等額資助獎勵。
(六)淮南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壽縣:對當年獲批的安徽省企業研發中心,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七)滁州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南譙區:對獲批省級企業研發中心,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研發中心,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
瑯琊區:對新認定的省企業研發中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以上科技平臺在參加省組織的運行績效評價中獲優秀等次的,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八)六安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裕安區: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企業研發中心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獎勵。
(九)宣城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宣城經開區:對新認定的企業研發中心10萬元。
績溪縣:對新獲批企業研發中心獎勵10萬元。
廣德市: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發中心獎勵20萬元。
(十)銅陵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義安區:對新認定或備案的省企業研發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25萬元。
樅陽縣:對新認定的省企業研發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25萬元。
(十一)六安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池州市:對省級企業研發中心等在省績效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給予5萬元獎勵。
(十二)池州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迎江區:對當年認定省級企業研發中心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當年認定的市級企業研發中心一次性獎勵2萬元。
太湖縣:對新認定的省、市級企業研發中心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三)黃山市企業研發中心獎補
休寧縣:對新認定的企業研發中心獎勵10萬元,省績效評價為優秀等次的獎勵5萬元。
歙縣: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發中心一次性獎勵5萬元。
二、認定基本條件
(一)依托單位是在安徽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已正常運行一年以上,且信用記錄良好,申請建設前1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依托單位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符合以下要求:
1.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億元以上的,研究開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3%,且不低于800萬元;
2.主營業務收入在2億元至5000萬元之間的,研究開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4%,且不低于500萬元;3.主營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以下的,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300萬元。
(三)研發中心擁有相對集中的研發場所及開展技術研發和試驗所需的儀器設備等基礎設施,研發試驗場所面積不少于600平方米(軟件或信息網絡服務、專業技術服務類企業不低于300平方米),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原值總額不低于600萬元(軟件或信息網絡服務、專業技術服務類企業不低于300萬元)。
(四)研發中心固定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研發人員占比不低于30%。
(五)依托單位近3年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獨占許可等方式,在其申報領域擁有3件以上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或10件以上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自主知識產權。
(六)研發中心建設目標和主要任務切實可行,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健全。
(七)依托單位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擁有籌措研發中心建設運行資金的能力,能夠支撐保障研發中心可持續運行。
(八)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科技獎勵或承擔省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攻關任務并取得重大突破的,相關組建條件可適當放寬。
(九)對依托單位已獲得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制造業、產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認定的,原則上不再認定研發中心。
三、申報流程
1?.企業申請?。企業需登錄科技大腦門戶網站,進入“辦事大廳”,選擇“省企業研發中心建設認定”,并按要求填寫申報材料,上傳建設申報書等附件后,研發中心申報單位進入系統審核。
2.審核推薦。各市科技部門負責核實企業申報資格,依據《工作指引》對企業研發投入、研發人員、場地設備、自主知識產權、財務運行情況、是否重復建設省級創新平臺、有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等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必要時可組織專家評審、開展現場考察等)。
3.復核確認。省科技廳對各市報送的研發中心推薦認定名單開展隨機抽查復核(重點核查是否符合標準條件),經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確認,由省科技廳發文正式認定。
四、注意事項
1.申報單位按通知要求和系統填報說明認真編寫申報資料、上傳佐證材料和情況說明,確保提交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性。
2.本次申報不設限額指標,擇優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