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全省通用機場布局,指導通用機場有序建設,促進通用航空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關于促進通用機場有序發展的意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結合全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劃。
本次規劃以對公眾開放的A1、A2類通用機場及兼顧通用航空服務功能的運輸機場為布局重點,提出規劃布局方案;對A3類通用機場及不對公眾開放的B類通用機場提出規劃布局原則。規劃期限為2019-2035年。其中,近期目標年為2025年,遠期目標年為2035年。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我省通用航空發展內外部條件和環境變化,適時進行必要修訂和調整。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現狀。
通用航空是航空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社會和諧、拉動經濟增長、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我省通用航空加速發展,通用機場建設加快推進,通用航空服務保障能力不斷提升,通用航空產業初步形成聚集效應。
一是通用機場建設有序推進。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建成寧國青龍灣、蕪湖三元等通用機場,肥西(官亭)、肥東、廬江、碭山、界首、金安區、桐城、旌德、黃山區等一批通用機場正在積極推進前期工作。
二是通用航空運營初具規模。截至2018年底,全省通用航空運營企業有安徽頂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5家。2018年,全省完成通用航空飛行作業6824小時、13776架次,其中省內企業完成2331小時、6439架次。在工林農生產作業、應急救援等方面發揮了較好的服務保障作用。
三是通用航空產業快速發展。中電科蕪湖鉆石飛機、鉆石航空發動機等一批通用航空企業集聚發展。2017年,蕪湖市獲批國家首批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范區。2018年第一批量產DA42型雙發四座飛機順利交付,自主研發的DV20混合動力飛機填補了國內相關領域空白。
總體來看,我省通用航空具有良好的發展潛力,通用航空制造業和配套產業已初步形成聚集效應。但仍存在通用機場基礎設施總量不足、覆蓋范圍不廣,通用航空配套保障能力薄弱,通用航空專業人才缺乏,通用航空專業運營能力不足等困難和問題。
(二)面臨形勢。
隨著國家一系列促進通用航空發展的政策出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深化,以及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升、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升級,通用航空在短途運輸、城市公共管理、應急救援、旅游開發、生產作業等方面的需求潛力巨大,我省通用航空將迎來快速發展期。
一是落實國家通用航空發展戰略的需要。2010年以來,國家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通用機場規劃建設、通用航空產業發展、通用航空運營等關鍵領域利好政策陸續出臺,通用航空發展環境得到較大改善。特別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關于促進通用機場有序發展的意見》,對通用航空發展做出了總體謀劃和系統部署,為我省通用航空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
二是構建我省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需要。我省正在加快交通強省建設,要求各種交通方式實現合理分工和有機銜接。我省部分丘陵和山地地區,受地形地貌條件限制,地面交通條件有待改善。充分發揮通用航空“小機型、小航線、小航程”的特點,有效彌補偏遠地區、地面交通不便地區公共運輸服務覆蓋不足的短板,充分發揮各種運輸方式的整體優勢和組合效率,實現通用航空與其他交通方式融合發展,為群眾提供更便捷、高效、經濟的綜合運輸服務。
三是滿足我省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的需要。我省皖南、皖西屬于南方重點集體林區,皖北屬于國家糧食主產區,對航空護林、農業作業等生產服務需求強烈。同時,我省旅游資源豐富,數量和品位在全國名列前茅,隨著旅游業的發展,對空中游覽、低空旅游、航空運動、飛行體驗等消費服務提出更高要求。
四是提升我省公共服務水平的需要。我省皖北礦區多而密集,皖南、皖西山區和沿江、沿淮等地區受自然災害影響較大,對應急救援、搶險救災等公益服務需求強烈。完善通用機場布局,構建航空應急救援體系,對提高抗洪搶險、消防救援、醫療急救、應急事件處置等能力,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五是推進我省通航產業發展的需要。我省通用航空制造比較優勢突出,省政府批準設立了通用航空產業集聚發展基地,蕪湖市獲批國家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范區,初步構建了涵蓋整機制造、航空裝備制造、航空維修較完整的通航產業鏈。全省各級政府和社會資本對發展通用航空產業的積極性高漲,加快規劃建設通用機場,可以帶動相關產業快速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軍民融合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以經濟社會及通用航空產業發展需求為導向,以低空空域改革為契機,科學規劃通用機場布局,加快補齊通用航空基礎設施短板,統籌構建覆蓋全省、規模適當、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通用機場體系,引導和支持產業轉型升級,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為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撐。
(二)布局原則。
1.政府引導,市場參與。充分發揮政府在推進通用機場發展中的引導作用,做好統籌規劃布局、協調推進建設、制定政策保障、營造良好氛圍等工作;積極運用市場機制,有效調動和使用社會資源,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通用機場建設運營,推進通用航空發展。
2.分類布局,功能完善。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滿足短途運輸服務、社會公共服務、通用航空消費、工林農生產作業等需求為目標,充分考慮城鎮分布、人口密度、空域資源、地面建設條件等因素,突出發展重點,分類分級布局,差異化定位,形成布局優化、結構合理、功能完善、兼容互補的通用機場網絡。
3.加強統籌,協調發展。加強與全國民用運輸機場布局規劃及省內軍用機場布局相銜接,統籌通用航空與民航、軍航協同發展;加強與其他交通運輸方式有效銜接,構建高效通用航空運輸服務體系;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等相互銜接,實現通用機場與通用航空產業、社會經濟各要素間協調發展。
4.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牢固樹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與保護生態環境相結合,集約節約利用資源,合理利用現有各類機場資源,科學規劃新增布點和建設規模,實現一場多用,鼓勵相鄰地區打破行政區劃限制,合建共用機場,推進綠色和諧共享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全省A2級及以上通用機場達30個,密度達到每萬平方公里2.1個;按需建設一批A3和B類通用機場,初步形成集短途運輸、公共服務、通用航空消費、工林農生產作業等功能為一體的通用機場體系。實現所有地級城市擁有通用機場或兼顧通用航空服務功能的運輸機場,通用航空服務覆蓋65%的縣級行政單元,以及通用航空研發制造集聚區、農產品主產區、主要林區和5A級旅游景區,基本適應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航空應急救援的需要。
到2035年,全省A2級及以上通用機場達65個,密度達到每萬平方公里4.6個;按需建設一批A3和B類通用機場,形成覆蓋廣泛、分布合理、功能完善、集約環保的現代化通用機場
體系。實現通用航空服務覆蓋所有地級市和縣級行政單元,通用航空整體發展能力和競爭力顯著增強,社會服務范圍進一步擴大,服務水平顯著提高。全省所有通用機場納入應急救援體系,航空應急救援30分鐘響應時間覆蓋全省所有區域。機場密度和航空應急救援等通航服務能力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三、規劃布局
(一)充分利用運輸機場,開展通用航空服務。
為節約稀缺的土地資源,實現省內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充分利用省內現有運輸機場的設施設備和人才技術條件,通過在全省5個既有和6個規劃的運輸機場增設或完善通用航空設施,開展通航服務,為區域通用航空活動提供綜合保障。合肥新橋國際機場通過修建公務機樓、公務機機庫等設施,為大型公務機等提供服務。黃山、阜陽、池州、安慶支線機場和已規劃的蕪湖宣城、亳州、蚌埠、宿州、滁州、金寨機場利用新建或擴建的契機,結合自身特點和發展需求,建設并完善通用航空功能區。
(二)A1、A2級通用機場。
根據我省“一圈五區”空間布局和《安徽省城鎮體系規劃(2011—2030年)》,結合片區發展定位、經濟社會、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等,規劃形成五個通用機場群。
1.皖中通用機場群。皖中通用機場群由合肥、淮南2市,以及六安、安慶2市的部分區域通用機場構成,機場布局重點考慮公務商務飛行、航空產業發展、社會公共服務等需求。布局規劃新增肥東、肥西官亭、長豐、巢湖市、壽縣、舒城、桐城等13個A1、A2級通用機場。
皖中通用機場群以皖中片區為服務重點,通過提供公務商務飛行、短途運輸、航空產業發展支撐以及城市應急救援等通用航空服務,為合肥加快建設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發揮要素集聚和綜合服務優勢,進一步實施中心城市帶動戰略,推進區域一體化發展,打造以合肥為中心的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國際化都市圈提供重要的支撐和保障。
2.沿江通用機場群。沿江通用機場群由蕪湖、馬鞍山、銅陵、滁州4市,以及池州、宣城、安慶3市的部分區域通用機場構成,機場布局重點考慮公務商務飛行、通航產業發展、適航水域資源開發、低空旅游等需求。現有寧國青龍灣通用機場,布局規劃新增無為、和縣、樅陽、明光、東至、廣德、宿松等22個A1、A2級通用機場,機場總數達23個。
沿江通用機場群以沿江片區為服務重點,通過提供公務商務飛行、通航產業發展支撐、水上游覽、短途運輸等通用航空服務,有利于加快產業集聚和高端化發展,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及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同時對培育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沿江城市組群,成為長江經濟帶重要戰略支點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3.皖北通用機場群。皖北通用機場群由亳州、淮北、宿州、蚌埠、阜陽5市的通用機場構成,機場布局重點考慮農業作業、工業作業、應急救援等需求。布局規劃新增界首、泗縣、蒙城、濉溪、五河等15個A1、A2級通用機場。
皖北通用機場群主要服務于皖北片區,通過提供農業作業、工業作業、低空旅游、應急救援等通用航空服務,有助于皖北地區發揮傳統農業區、重要煤礦產區的優勢,建設成為國家糧食生產核心區、培育現代農業產業化集群、打造全國新型農業現代化先行區,增加工業作業效率和提升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
4.皖西通用機場群。皖西通用機場群由六安市的金寨、霍山縣和安慶市的岳西、潛山、太湖縣通用機場構成,機場布局重點考慮短途運輸、低空旅游、農林作業等需求。布局規劃新增金寨、霍山、太湖、潛山、岳西5個A1、A2級通用機場,其中,金寨通用機場預留運輸機場發展空間。
皖西通用機場群主要服務于皖西片區,通過提供短途運輸、空中游覽、航空護林、應急救援等通用航空服務,有利于提升大別山革命老區特色農業規模化、產業化水平,培育壯大旅游產業,強化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加快大別山革命老區脫貧攻堅步伐,將皖西地區建設成為全國重要的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和旅游目的地、長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區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
5.皖南通用機場群。皖南通用機場群由黃山1市,以及宣城、池州市的部分區域通用機場構成,機場布局重點考慮低空旅游、航空運動、航空護林等需求。布局規劃新增黃山區、休寧、績溪、青陽等9個A1、A2級通用機場。
皖南通用機場群主要服務于皖南片區,通過提供短途運輸、空中游覽、航空運動、農林作業、應急救援等通用航空服務,對推進重點流域和湖泊的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推動生態、體育、文化、旅游、科技融合發展,將皖南地區建設成為美麗中國建設先行區、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和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創新區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
表 1
全省 A2級及以上通用機場布局規劃表( 2025 年)
機場 群 |
地市名 |
已建成通用 機場 | 布局規劃新增通用機場(2025 年) |
總量 |
兼顧通航
服務的運輸 機場 |
||
名稱 | 數量 | 所在區位 | 新增數量 | ||||
皖中 通用 機場 群 |
合肥市 | 肥西官亭、肥西嚴店、 肥東、廬江 | 4 | 4 | 合肥新橋 機場 | ||
淮南市 | 謝家集區 | 1 | 1 | ||||
六安市(部分) | 金安區 | 1 | 1 | ||||
安慶市(部分) | 桐城 | 1 | 1 | ||||
沿江 通用 機場 群 |
蕪湖市 | 無為、蕪湖 | 2 | 2 | 蕪湖宣城機 場(規劃) | ||
馬鞍山市 | 當涂 | 1 | 1 | ||||
銅陵市 | 義安區 | 1 | 1 | ||||
滁州市 | 明光、定遠、天長 | 3 | 3 | ||||
池州市(部分) | 池州機場 | ||||||
宣城市(部分) | 寧國 | 1 | 1 | ||||
安慶市(部分) | 安慶機場 | ||||||
皖北 通用 機場 群 |
阜陽市 | 潁上、界首 | 2 | 2 | 阜陽機場 | ||
宿州市 | 碭山、泗縣 | 2 | 2 | ||||
亳州市 | 蒙城 | 1 | 1 | 亳州機場 (規劃) | |||
淮北市 | 濉溪 | 1 | 1 | ||||
蚌埠市 | 固鎮 | 1 | 1 | 蚌埠機場 (規劃) | |||
皖西
通用 機場 群 |
六安市(部分) | 金寨 | 1 | 1 | |||
安慶市(部分) | 太湖、岳西 |
2 |
2 |
||||
皖南
通用 機場 群 |
黃山市 | 黃山區、休寧 | 2 | 2 | 黃山機場 | ||
宣城市(部分) | 績溪、旌德 | 2 | 2 | ||||
池州市(部分) | 青陽 | 1 | 1 | ||||
合計 | 1 | 29 | 30 |
表 2
全省 A2級及以上通用機場布局規劃表( 2035 年)
機場 群 |
地市名 |
已建成通用 機場 | 布局規劃新增通用機場(2035 年) |
總量 |
兼顧通航服務 的運輸機場 | ||
名稱 | 數量 | 所在區位 | 新增 數量 | ||||
皖中 通用 機場 群 |
合肥市 |
合肥市區、肥西官亭、肥西 嚴店、肥東、廬江、長豐、
巢湖市 |
7 |
7 |
合肥新橋 機場 | ||
淮南市 | 壽縣、謝家集區 | 2 | 2 | ||||
六安市 (部分) | 金安區、舒城、霍邱 | 3 | 3 | ||||
安慶市 (部分) | 桐城 | 1 | 1 | ||||
沿江 通用 機場 群 |
蕪湖市 | 無為、蕪湖、南陵 | 3 | 3 |
蕪湖宣城機場
(規劃) |
||
馬鞍山 市 | 和縣、含山、當涂 | 3 | 3 | ||||
銅陵市 | 義安區、樅陽 | 2 | 2 | ||||
滁州市 | 明光、定遠、天長、鳳陽、 全椒、來安 | 6 | 6 | 滁州機場 (規劃) | |||
池州市 (部分) | 東至 | 1 | 1 | 池州機場 | |||
宣城市 (部分) | 寧國 | 1 | 宣州區、廣德、涇縣、郎溪 | 4 | 5 | ||
安慶市 (部分) | 宿松、望江、懷寧 | 3 | 3 | 安慶機場 | |||
皖北 通用 機場 群 |
阜陽市 | 潁上、界首、臨泉、太和、 阜南 | 5 | 5 | 阜陽機場 | ||
宿州市 | 碭山、泗縣、蕭縣、靈璧 | 4 | 4 | 宿州機場 (規劃) | |||
亳州市 | 蒙城、利辛 | 2 | 2 | 亳州機場 (規劃) | |||
淮北市 | 濉溪、杜集區 | 2 | 2 | ||||
蚌埠市 | 五河、固鎮 | 2 | 2 | 蚌埠機場 (規劃) | |||
皖西
通用 機場 群 |
六安市 (部分) | 金寨、霍山 | 2 | 2 | |||
安慶市 (部分) | 太湖、潛山、岳西 | 3 | 3 | ||||
皖南
通用 機場 群 |
黃山市 | 黃山區、休寧、祁門、歙縣、 黟縣 | 5 | 5 | 黃山機場 | ||
宣城市 (部分) | 績溪、旌德 | 2 | 2 | ||||
池州市 (部分) | 青陽、石臺 | 2 | 2 | ||||
合計 | 1 | 64 | 65 |
(三)A3級通用機場。
A3級通用機場主要用于低空旅游、航空體育等活動,在具備建設條件的旅游景區、河流或水庫、商業設施周邊或樓頂等區域,布局規劃一批A3級通用機場。鑒于A3級通用機場對公眾利益影響程度較小,在優先保障運輸機場和A1、A2類通用機場運行安全的前提下按需布局。重點布局區域包括:
1.在具備建設條件的4A級及以上景區規劃布局直升機停機坪,全面提升通用航空旅游服務的品質。
2.在太平湖、萬佛湖、南漪湖、龍子湖、龍窩湖、八里河風景區等水域規劃布局水上機場,滿足空中游覽需求。
3.在具備建設條件的酒店、會展中心等商業設施周邊布局直升機停機坪或樓頂布局高架直升機場,滿足商業使用需求。
(四)B類通用機場。
B類通用機場不對公眾開放,主要用于自然災害空中救援、作業飛行、訓練飛行、醫療救護、通用航空器試飛及私人飛行等活動。在優先保障運輸機場和A類通用機場運行安全的前提下,在自然災害多發地區、高層建筑物的樓頂、重要辦公場所、重點醫院、主要農林作業區、通用航空產業園區等區域,按需布局規劃一批B類通用機場。
1.近期在Ⅰ類以上應急避難場所、三甲醫院、停車位超過200個的高速服務區規劃布局直升機停機坪;遠期在Ⅱ類應急避難場所和重要高速公路沿線間隔50千米的服務區規劃新增直升機停機坪,其余應急救援直升機停機坪按需建設。在未來建筑高度100米以上新建建筑布局城市消防高架直升機場,滿足城市消防需求。在省、市、區縣等重要單位辦公場所布局直升機停機坪,滿足緊急事件處置需求。
2.將蚌埠市龍亢農場、明光市潘村湖農場、銅陵市普濟圩農場、宿州市夾溝農場、鳳陽縣方邱湖農場、廬江縣白湖農場等臨時農用機場納入B類通用機場布局,其余農林作業機場按需建設。
3.在明確規劃有通用航空產業園,且涉及到通用航空器試飛業務的區域,配套布局規劃B類通用機場,滿足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需要。
(五)配套保障設施。
1.飛行服務站(FSS)。根據全省通用航空發展需求,在合肥設立1個省級飛行服務站,為A類飛行服務站。適時在皖北、皖南地區分別選擇一個通用機場規劃建設B類飛行服務站,負責各自區域的航空情報、氣象等飛行服務保障工作。
2.固定運營基地(FBO)。根據機場業務量、服務類型等情況,采取多元化方式,發展不同規模、不同服務內容的固定運營基地。優先在運輸機場和高等級通用機場引入或自建固定運營基地,為通用航空器提供托管、維修保養、加油等基礎服務。
其他通用機場可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按需選擇就近接受固定運營基地服務或自建固定運營基地。
3.通用航空維修基地(MRO)。結合安徽通用機場功能布局,在合肥新橋等運輸機場臨空經濟區規劃建設通用航空維修基地。在規劃建設通用航空產業園的通用機場,逐步建設專業型通用航空維修基地。其他通用機場結合規劃建設的固定運營基地開展部分維修、維護業務。
四、規劃環評
(一)環境影響分析和評價。
規劃實施不可避免會對環境產生影響,主要在資源占用、生態影響和污染排放三個方面。機場建設會相應消耗一定的物質資源,可能對局部區域生態環境產生影響。同時,機場和飛機運行會向周邊環境排放廢氣、污水、噪聲和固體廢物等污染物。為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和破壞,本規劃與“十三五”規劃綱要、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交通規劃、環境規劃等做了有效銜接,提出的項目將充分吸納相關專項規劃環評工作的成果,不突破相應環評結論,并將有關環評結論作為后續規劃實施的依據。
(二)預防和減緩影響的措施。
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原則,處理好規劃實施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各建設項目選址及布局應滿
足環境影響評價要求,以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緊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
1.堅持生態優先。機場選址應充分考慮生態環境因素的約束和限制,盡量避開各類環境敏感目標,場址選擇不得與《安徽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確定的禁止開發區域的管控要求相沖突,不得與《安徽省生態保護紅線》要求相沖突。嚴格項目審批和土地、環保準入,嚴格控制機場的建設規模和用地規模,合理規劃預留機場發展空間,優化各功能區布局,減少土地占用和資源消耗。在維持原生態環境的基礎上,合理規劃和利用城市用地,加強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生態敏感地帶、名城景觀的保護,加強生態廊道與網絡的建設,嚴格控制開發邊界,嚴格保護生態走廊。
2.強化環境保護。強化生態文明意識與保障機制,堅守保護生態環境的紅線和底線,加大對生態建設的投入,構建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強化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嚴格執行防治污染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建立完善、統一、高效的環境監測體系。鼓勵通用航空企業使用低噪聲、低排放的機型,合理規劃低空飛行航線,避開環境敏感區。
3.盡量避免或減少機場對周圍環境的不良影響。在通用機場規劃建設中,選擇與城市距離適中,盡可能遠離住宅、學校、
醫院等噪聲敏感區域的場址,合理安排飛行程序,飛機起落航線盡量避免穿越城市上空。做好水土保持等生態保護,加強生態恢復工程。大力推廣采用環保新技術,促進廢氣、廢水和固體廢物的循環使用和綜合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民航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指揮協調,省交通運輸、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依法簡化審查審批流程,主動提高辦事效率,積極研究支持政策,鼓勵地方政府發展通用航空。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通用機場建設推進主體,負責統籌轄區內的通用機場規劃建設,充分考慮機場功能、性質和投資效益,合理確定投資建設實施主體,科學確定建設時序,加強同空軍、民航有關部門溝通合作,建立會商協調機制,協同解決通用機場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保障機場順利建設。
(二)注重統籌銜接。加強通用機場布局規劃與全省及各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等規劃的協調銜接,對機場近遠期規劃用地、電磁環境及凈空條件予以嚴格控制和保護,充分預留發展空間。加強通用機場周邊市政設施建設,為通用機場建設和運營提供支持。加強通用機場周邊道路、站場等交通設施建設,注重機場與其他交通方式的高效銜接。
(三)創新投融資模式。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通用
機場,鼓勵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對通用機場建設提供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和融資支持,降低機場建設運營融資成本。支持市縣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力度,通過市場化方式設立通航發展基金、采取特許經營等模式,支持通用機場建設和運營。積極爭取中央政策性資金,重點支持應急救援、醫療救護等公益性較強的通用機場建設。
(四)加大政策扶持。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用好省民航發展專項資金。將通用機場建設項目納入省級重點項目庫統籌推進,優先保障通用機場建設用地指標。暢通人才引進渠道,重點引進通用航空飛行員、維修、空管、導航、管理等專業人才,將通用航空專業人才納入省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范圍。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動通用航空在城市公共管理、安全保障、應急救援和醫療救護等方面的應用,培育提升通用航空服務。
(五)加強安全監管。按照國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統一部署,積極爭取國家加快推進我省低空空域開放。加強與東部、中部戰區空軍及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等單位溝通銜接,由民航、空軍、公安、氣象及地方政府等部門建立通用航空安全運行聯合監管機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強化飛行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和管理單位的監管職責,加強低空空域飛行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和執法力度,確保通用航空安全、有序發展。
(六)完善配套設施。統籌加快通用航空固定運營基地、飛行服務站等配套設施建設,壯大省內通用航空維修企業,并在綜合型通用機場同步建設維修基地,增強安徽省通用航空服務保障能力。扶持本地航油生產企業,并吸引大型航油企業入駐安徽,加大航油供應與儲存能力,構建完善的通用航空航油保障網絡。整合省內現有資源,積極培育本地航材貿易企業,構建全省通用航空航材供應保障體系。
附件 1
安徽省 A2級及以上通用機場 主要功能定位情況表
序號 | 市 | 縣(市、區) | 機場主要功能定位 | 備注 |
1 |
合肥市 |
合肥市區 | 社會公共服務、短途運輸 | |
2 | 肥東白龍 | 社會公共服務、通航產業發展 | ||
3 | 肥西官亭 | 通航產業發展、短途運輸 | ||
4 | 肥西嚴店 | 公商務飛行、航空旅游 | ||
5 | 廬 江 | 工農生產作業、短途運輸、航空旅游 | ||
6 | 長 豐 | 社會公共服務、短途運輸 | ||
7 | 巢湖市 | 社會公共服務、航空旅游 | ||
8 | 淮北市 | 濉 溪 | 應急救援、航空運動、農業作業 | |
9 | 杜集區 | 社會公共服務、短途運輸 | ||
10 | 亳州市 | 蒙 城 | 應急救援、社會公共服務 | |
11 | 利 辛 | 農業作業、應急救援、航空旅游 | ||
12 |
宿州市 |
碭 山 | 短途運輸、航空旅游、通航產業發展 | |
13 | 泗 縣 | 短途運輸、社會公共服務、農業作業 | ||
14 | 蕭 縣 | 社會公共服務、航空旅游、應急救援 | ||
15 | 靈 璧 | 農林作業、社會公共服務 | ||
16 | 蚌埠市 | 固 鎮 | 農林作業、短途運輸 | |
17 | 五 河 | 短途運輸、農林作業、航空旅游 | ||
18 |
阜陽市 |
潁 上 | 航空旅游、應急救援、飛行培訓 | |
19 | 臨 泉 | 社會公共服務、農業作業 | ||
20 | 阜 南 | 社會公共服務、農業作業 | ||
21 | 界 首 | 應急救援、飛行培訓、通航產業發展 | ||
22 | 太 和 | 社會公共服務、短途運輸 | ||
23 | 淮南市 | 謝家集區 | 社會公共服務、短途運輸 | |
24 | 壽 縣 | 應急救援、農林作業 | ||
25 |
滁州市 |
定 遠 | 短途運輸、航空旅游、應急救援 | |
26 | 鳳 陽 | 通航產業發展、飛行培訓 | ||
27 | 全 椒 | 短途運輸、航空旅游、應急救援 | ||
28 | 來 安 | 短途運輸、航空旅游、應急救援 | ||
29 | 明 光 | 短途運輸、航空旅游、農林作業 | ||
30 | 天 長 | 通航產業發展、航空旅游 |
序號 | 市 | 縣(市、區) | 機場主要功能定位 | 備注 |
31 |
六安市 |
金 寨 | 短途運輸、農林作業 | |
32 | 霍 山 | 短途運輸、航空護林 | ||
33 | 金安區 | 通航產業發展、公商務飛行、應急救援 | ||
34 | 舒 城 | 社會公共服務、航空旅游 | ||
35 | 霍 邱 | 社會公共服務、農業作業、短途運輸 | ||
36 |
馬鞍山市 |
當 涂 | 短途運輸、航空旅游、農林作業 | |
37 | 和 縣 | 短途運輸、航空旅游、農林作業 | ||
38 | 含 山 | 社會公共服務、航空旅游 | ||
39 |
蕪湖市 |
無 為 | 短途運輸、應急救援 | |
40 | 蕪湖縣 | 通航產業發展、短途運輸、應急救援 | ||
41 | 南 陵 | 短途運輸、應急救援、航空護林 | ||
42 |
宣城市 |
寧 國 | 社會公共服務、飛行培訓、航空旅游 | 既有 |
43 | 宣州區 | 社會公共服務、航空旅游 | ||
44 | 廣 德 | 社會公共服務、航空旅游 | ||
45 | 涇 縣 | 社會公共服務、航空旅游 | ||
46 | 郎 溪 | 社會公共服務、航空旅游 | ||
47 | 績 溪 | 社會公共服務、航空護林 | ||
48 | 旌 德 | 社會公共服務、飛行培訓、航空旅游、航空護林 | ||
49 | 銅陵市 | 義安區 | 公商務飛行、社會公共服務 | |
50 | 樅 陽 | 社會公共服務、農業作業 | ||
51 |
池州市 |
青 陽 | 航空旅游、航空運動 | |
52 | 東 至 | 航空旅游、社會公共服務、短途運輸 | ||
53 | 石 臺 | 短途運輸、航空護林 | ||
54 |
安慶市 |
桐 城 | 社會公共服務、飛行培訓 | |
55 | 宿 松 | 社會公共服務、航空旅游 | ||
56 | 懷 寧 | 短途運輸、應急救援 | ||
57 | 太 湖 | 社會公共服務、航空旅游 | ||
58 | 岳 西 | 航空護林、短途運輸、社會公共服務 | ||
59 | 潛 山 | 航空護林、航空旅游、應急救援 | ||
60 | 望 江 | 社會公共服務、短途運輸 | ||
61 |
黃山市 |
黃山區 | 航空旅游、航空護林、應急救援 | |
62 | 休 寧 | 航空旅游、社會公共服務 | ||
63 | 祁 門 | 航空護林、社會公共服務、短途運輸 | ||
64 | 歙 縣 | 航空旅游、社會公共服務 | ||
65 | 黟 縣 | 短途運輸、航空旅游、社會公共服務 |
附件2
通用機場概念和分類
通用機場:使用民用航空器從事公共航空運輸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動而使用的機場,包括可供飛機和直升機起飛、降落、滑行、停放的場地和有關的地面保障設施。
通用機場分類:中國民用航空局《通用機場分類管理辦法》根據通用機場是否對公眾開放,將通用機場分為A、B兩類:
A類通用機場,即對公眾開放的通用機場,指允許公眾進入以獲取飛行服務或自行開展飛行活動的通用機場。
A類通用機場分為三級:
A1級指使用乘客座位數在10座以上的航空器開展商業載客飛行活動的A類通用機場,通常為固定翼通用機場。
A2級指使用乘客座位數在5-9座之間的航空器開展商業載客飛行活動的A類通用機場,通常為小型固定翼通用機場或駐地性的直升機場。
A3級指除A1、A2級外的A類通用機場,通常為簡易跑道、直升機停機坪或水上起降點。
B類通用機場,即不對公眾開放的通用機場,指除A類通用機場以外的通用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