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2021年實施省定31項民生工程,現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省定民生工程項目
2021年,省政府確定實施33項民生工程,其中,我市實施31項,義務教育營養改善、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無目標任務。
(一)新增實施6項。
1.城市社區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根據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部署,補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村衛生室基礎設施修繕、醫療設備更新補充、醫療服務能力培訓等標準化建設短板,推動城市和農村醫療衛生網底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
2.中小學及中職學校教師培訓。為貫徹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意見,推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采取集中培訓、線上線下培訓等方式,支持提高中小學及中職學校教師綜合素質、專業化水平和創新能力。
3.城鄉適齡婦女“兩癌”免費篩查。為貫徹婦女發展綱要,提高婦女“兩癌”早診早治率,對全市35—64歲城鎮低保以及農村適齡婦女開展宮頸癌和乳腺癌免費篩查。
4.農田建設工程。為貫徹實施糧食安全戰略,推動提高農業質量效益,開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林與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科技服務和建后管護等。
5.農作物秸稈產業化利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培育農業產業和改善農村環境,支持開展秸稈標準化收儲點(中心)、秸稈產業化利用、秸稈博覽會簽約項目、秸稈大中型沼氣工程等建設。
6.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聚焦防汛減災和供水保障,對水庫大壩、泄洪建筑物、放水建筑物等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加強水庫安全監測、防汛道路、通訊、房屋等設施管理,進一步增強水庫防洪、灌溉、調蓄能力。
(二)完善實施8項。
1.增加幼兒托育內容。與婦幼健康和職業病防治合并為幼兒托育、婦幼健康和職業病防治項目,按照政府引導、部門協同、家庭為主、社會參與的總體思路,堅持普惠優先,采取多種方式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力量開辦普惠托育機構,為家庭提供科學養育指導,并對確有嬰幼兒照護困難的家庭提供必要服務。
2.調整智慧醫療項目。智慧醫療項目中智醫助理已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覆蓋、智聯網醫院已常態推進,兩項內容退出民生工程,調整后保留實施“安康碼”應用內容。
3.調整文化惠民工程。增加公共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科技館免費開放、農村應急廣播體系建設;保留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農村文化活動內容;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因建設任務已完成并已納入村級綜合性文化中心共建共享,農村體育活動因納入群眾體育競賽統籌實施,兩項內容退出民生工程。
4.調整義務教育經費保障項目。將智慧學校建設納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內容,一體化輻射帶動全省義務教育優質資源共享。
5.統籌棚戶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加大統籌力度,將棚戶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合并為棚戶區和老舊小區改造。
6.調整黨建引領扶貧工程。將黨建引領扶貧工程調整為黨建引領鄉村振興工程,以加強黨的建設為帶動,有力促進鄉村振興發展。探索開展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勵試點工作。
7.調整“四帶一自”產業扶貧項目。將“四帶一自”產業扶貧調整為“四帶一自”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脫貧群眾聯動發展的利益聯結機制。
8.調整技能培訓提升項目。將技能培訓提升中技能脫貧培訓調整為脫貧穩就業技能培訓,組織易返貧致貧人口參加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保留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新技工系統培養、退役軍人培訓、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內容。
(三)退出4項。
水利薄弱環節治理三年行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工程任務已完成,資產收益扶貧已實現預期目標,健康脫貧醫療保障平穩過渡到現有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內,4個項目不再列為民生工程。
(四)繼續實施19項。
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出生缺陷防治、“四好農村路”建設、困難殘疾人康復、城鄉困難群體法律援助、就業創業促進、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美麗鄉村建設、農村廁所改造及糞污資源化利用、農村電商提質增效、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困難人員救助暨困難職工幫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義務教育營養改善、學前教育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水環境生態補償等19個項目。
二、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工作落實
(一)嚴格責任落實。各級各部門要將民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財政部門要履行牽頭抓總職責,各項目市直牽頭單位要履行主管職責,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履行主體職責。要對照目標任務,強化責任落實、作風建設和跟蹤問效,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二)精準高效實施。要堅持項目化實施、精細化管理,注重增強民生工程項目推進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工程類項目要加強規劃設計、招標采購、建設監理、竣工驗收等方面的過程管控;補助類項目加強評審認定、補助發放、報銷補償等環節的精準精細。
(三)優化績效管理。要認真落實中央、省、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積極構建事前績效目標編制全覆蓋、事中績效監控全過程、事后重點項目績效全評價的績效管理體系。繼續開展人大政協巡視、省級特邀監督員(義務監督員)監督、審計監督、財政監督、民意調查等多層次監督活動,進一步完善民生工程項目督辦和年度考核工作,不斷提升民生工程實施績效。
(四)注重建后管養。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研究制定工程類項目建后管養制度,明確管護主體、管護責任。充分結合民生工程項目特點、受益對象、經費來源等因素,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有效參與民生工程后續管護。
(五)強化宣傳引導。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民生工程宣傳方案,加強落實各項政策及實施效果宣傳。鼓勵新媒體與傳統媒體相結合,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進一步增強輿情意識,引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民生工程實施,不斷提高群眾對民生工程的知曉度和滿意度。
附件:合肥市2021年民生工程實施項目表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