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
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和《關于做好2020年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信息抽查工作和工作總結的通知》(國科火字〔2020〕169號)要求,現就我省開展2020年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信息抽查和工作總結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服務工作
(一)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收尾工作
請各市科技局2020年10月26日前完成轄區內企業評價信息表在線形式審查和發送,確保系統里待辦任務全部清零。
(二)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總結
請各市科技局認真總結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并將相關工作總結(格式參考附件)于11月9日前報至合肥市高新區黃山路601號科創大樓801室王曉亞收,0551-65370095;電子版發送至553144270@qq.com。
二、信息抽查工作
(一)抽查范圍
截至2020年10月20日獲得2020年度入庫登記編號的
科技型中小企業(不含已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為條件直接確認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抽查企業名單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系統(www.innofund.gov.cn)上公告為準,各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機構(以下簡稱“評價工作機構”)可登錄系統在“信息抽查”模塊查看被抽查企業。
(二)抽查內容
1、企業自主填報的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情況;
2、各市科技局結合地方實際情況提出的其他抽查內容。
(三)組織和安排
抽查工作由各市科技局按屬地化原則負責組織實施,對被抽查企業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條件進行核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系統(www.innofund.gov.cn)提供信息化支撐。有關安排如下:
1、組織被抽查企業于2020年10月底前通過評價工作系統上傳上一年度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7012,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等證明材料,并于2020年11月9日前在評價工作系統完成核查工作。
2、各市科技局須嚴格執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對抽查中發現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不能提供有力證明材料或存在嚴重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企業,要依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進行處理,按程序撤銷企業入庫登記編號。
3、各市科技局要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放管服”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視并依法依規組織好本次抽查工作,在抽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嚴守廉政規定,自覺接受監督。
三、聯系方式
系統支持電話:010-88656314、010-88656316
業務咨詢電話:
省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 0551-65370095、65370363
安徽省科技廳 0551-62674421
特此通知。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