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經信民營〔2020〕193號
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工信部《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企業〔2013〕264號)、省政府辦公廳《進一步發揮專精特新排頭兵作用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經研究,現就開展2020年度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和評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達到《2020年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標準條件和程序》(詳見附件2)中的規定條件和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往年已被評定為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不得重復申報。
二、申報程序
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實行網上申報、集中評定制度,程序如下:
(一)申報企業登錄合肥雙創網(http://www.smehf.com/),點擊“注冊”通過填報人手機號完成注冊。待賬戶審核通過后,用注冊的賬號和密碼點擊首頁“專精特新認定”登錄進入申報評定系統,按要求填報有關數據和提交佐證材料。企業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應填盡填,2019年度企業財務報表(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掃描件)和《2020年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標準條件和程序》表格附件也要統一上傳系統。
(二)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根據《2020年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標準條件和程序》文件要求,按屬地原則對申報企業材料進行在線初審。對初審合格者,由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按照《各縣(市)區、開發區申報名額分配表》要求,提出推薦意見,行文報送市經信局。
(三)市經信局對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申報的企業組織專家評審,根據擇優原則,提出評定意見并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市經信局發文評定其為“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三、工作要求
1.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嚴格把關,切實把本地區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帶動作用強的企業推薦上來。
2.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收到通知后應抓緊開展申報推薦工作(網上薦時間至9月7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推薦正式文件請于9月9日前報送市經信局民營經濟發展處。
聯系人:季豐,電話:0551-63537877;方毅(網上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8155156553。
附件:1.各縣(市)區、開發區申報名額分配表
2. 2020年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標準條件和程序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