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事數據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計算、可視、址享、開放、交易、安全服務類企業,(二))從事工業大數據、農業及水利大數據、金融大數據、教育大數據、醫療大數據、交通大數據、物流大數據、應急管理大數據、公安大數據、電力大數據、信用大數據、就業大數據、社保大數據、城市安全大數據等應用類企業;
(三)從事數據收集、傳輸、存儲、計算、安全等硬件設備以及相關智能化產品研發生產等制造類企業。申請認定的大數據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注冊地在安徽省,且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具備從事有關數據處理活動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以及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人才、技術支撐;
(三)企業誠信經營,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處罰、嚴重失信等記錄,綜合信用查詢中無不良記錄;
(四)數據相關業務收入占企業上一會計年度營收比例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從事大數據服務和應用類企業。企業上一會計年度營收應當不少于1000萬元。①營收大于1000萬元小于2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干50%;②營收大干2000萬元小干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0%;③營收大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0%。
2.從事大數據產品制造類企業。企業上一會計年度營收應當不少于2000萬元。①營收大于2000萬元小干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0%;②營收大于5000萬元小于1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0%;③營收大于1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0%。
在大數據領域獲得國家或者安徽省科學技術獎的企業,可適當放寬本條第四項規定的條件。本實施細則所列的大數據企業培育認定條件,安徽省數據資源管理局可根據試行情況適時調整。
回復時間:2022-04-14 08:4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