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
2.企業建立實施了食品安全質量管理制度體系,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規范,各項運行記錄較為完整;通過ISO 22000或HACCP體系認證,且體系有效運行。
3.企業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與企業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切實做好食品安全培訓工作,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及主要崗位工作人員每年集中培訓不少于40學時。
4.企業嚴格落實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不合格食品召回等主體責任制度,相關記錄完整,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5.已開展企業責任為基礎、社會監督為約束、誠信效果可評價、誠信懲獎有制度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6.近三年產品在市級以上監督抽查未發現較嚴重質量問題,未因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
回復時間:2021-06-21 08: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