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
一、支持方式
對于獲得安徽省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認定的企業,每戶給予一次性獎補20-50萬元。
二、申報條件
(一)貼近地方政府中心工作,能夠引起政府高度重視并著力推動;
(二)以一種或一類優勢、生態、特色、出口農業為主,具有明顯的區域比較優勢;
(三)有龍頭企業或其它經濟合作組織帶動,且具備對示范區建設的積極性和較好的工作基礎,專業技術推廣服務的能力較強;
(四)產業化程度較高,能夠形成較完善的產業鏈條;
(五)應有較好的農業基礎設施,良好的環境條件。
三、申報材料
示范區考核申請表,紙質原件2份,復印件2份。
四、申報流程
1.申請:示范區建設項目,由所在縣(區)人民政府、標準化管理部門或涉農部門,向所在地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開展示范區工作的申請,并填寫《安徽省農業標準化示范區任務書》。
2.初審:省級示范區由各地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依照《安徽省質監系統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示范區提交的申請和《示范區任務書》的內容,進行核查,提出初審意見。
3.綜合評審:省級示范區由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有關人員對初審后上報的申請、《示范區任務書》和初審意見進行綜合評審,評審后形成綜合評審意見。
4.審批:確定合格后頒布證書